你的建筑承包商应该向你收多少钱?

克(Dick) 对李和安诺尔(Lee & Anor)

(HC, DUN, CIV 2004-412-310, 2006年5月31 日)

有时候当你的房子建好之后,建筑承包商没有立即给你开出发票,而且向你索要超出预想的款项。碰到这种情况,你将怎么办呢?

本案例揭示了当建筑项目的案头工作不完善时可能引发的问题。在1997年至2003年期间,根据口头协议,原告为被告开展了数个建筑项目。在相关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票的开出并没有做到时时跟进。那时候,原告和第一被告的关系良好,被告不断地付给原告资金,累计达到$248,500。预计在最后结算时还会进行资金平衡。

在2004年初,由于从韩国移民来的第一被告身居海外,并将其在但尼丁的房产放到市场上销售,原告开始担心起来。经过计算,原告认为被告累计的欠款已达到$326,822.37,由此向法庭提起诉讼,并得到法庭批准,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将其财产扣压。虽然扣压被告财产的指令没被执行,双方的关系被彻底破坏了,从而没有达成解决问题的协议。

法庭认为,及时开出发票的责任完全在原告一方。如果原告当初能够定期及时地开出发票,问题就不会拖延,可能早就被解决了。

法庭还认为,原告提出的资金额度$326,822.37没有充分依据。法庭也拒绝了被告指控原告总是在先按照最大支出估算后才开始工作,以及他们不欠原告任何款项的陈述。法庭命令对完成的建筑工程做合理的评估,最后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85,023.64另加法庭费用。这个额度只是原告要求的四分之一略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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